德兴人注意啦!千万不要上错了火车站!请转发提醒!!
为深入推进上饶市“全国文明城市”和“全国卫生城市”的创建工作,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为“决胜全面小康、打造大美上饶”构建安全、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上饶公安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文明行路、文明驾乘、文明停车、文明装载、文明劝导、文明宣传、文明执法”为内容的七个文明主题实践和“不文明陋习专项整治行动”活动。
请广大市民朋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。以文明市民的标准要求自己,自觉维护公共交通秩序,做到:
步行时,横过街道走斑马线,不闯红灯、不翻越护栏;
乘车时,系好安全带或佩戴安全头盔,不车窗抛物;
驾车时,不闯灯越线、不乱行乱穿、不乱鸣喇叭、不滥用远光灯,保持车身外观整洁及性能完好,不允许车身污损(如车身泥垢污渍未清洗、车身明显受损未修理、后视镜破损等情形),以及车身广告及颜色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;
停车时,在道路泊位内顺向或箭头指示方向停放,小区内不得占用消防应急通道;
装载时,不超员搭乘、不人货混装、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;
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
车窗抛物:机动车驾驶人、乘车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的。处罚20元。
逆行、不按分道行驶:非机动车(电动自行车)逆行处罚50元,不按分道行驶、不靠右侧行驶处罚50元;机动车逆行处罚元,驾驶证记3分。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处罚元。
强行加塞:对机动车在路口加塞行为(未排队等候、未依次交替通行、借道超车、随意穿插等)处罚元。驾驶证记2分。
不礼让行人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不礼让行人的(相邻2个车道内有行人通行,未减速、未停车、未避让)处罚元,驾驶证记3分。右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、行人先行的,处罚元,驾驶证记3分。
不戴头盔:驾驶摩托车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处罚20元,驾驶证记2分;乘坐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处罚20元。驾驶三轮摩托车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,罚款元。
不系安全带: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处罚20元。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处罚10元。
行人闯红灯: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,处罚20元,同时可辅以执勤劝导、罚抄交通法规等体验式教育。
行人不走人行道、翻越护栏: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,处50元罚款。
非机动车闯灯越线: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的,处罚30元,非机动车越过停止线停车的,处罚50元。
上饶公安交警将利用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,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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