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兴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,坚持以人为本,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。近日,出台了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从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主要措施有:
1、市人民政府在棚户区改造、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原则上鼓励货币化安置,在提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时采取“以购(租)代建”的方式,以尽快消化商品房库存。
2、实行购房财政补贴政策。凡是在年7月1日至年2月29日之间新购普通商品住宅的,市财政给予购房人元/㎡的补贴,同时对契税再给予50%的补贴。
3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购房户的支持。
4、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节奏,提高住房用地利用率。
5、清理规范房地产行业税费收取项目及标准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6、提高服务效率,有效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项目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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