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黄山报道: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、分配和管理,近日,我市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。
据了解,去年以来,我市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,建成改造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住房共套(户),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。结合全市社会经济发展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状况,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将调整为:1人保障家庭年均收入不高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.8倍,2人保障家庭年均收入不高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.5倍,3人及以上保障家庭年均收入不高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.2倍;享受廉租住房租金的家庭为我市城镇低保家庭,其他保障标准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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